关于做好2018年新入党员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2018年新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档案的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认真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
1.审核内容
(1)审核党员材料是否齐全
参见《2018年新生党员材料清单》(附件1)
(2)审核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规范。重点审核入党材料是否真实,有无空缺、涂改、错填以及造假现象等。
2.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要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应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党员资格不予认可,其组织发展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汇总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复核。
①弄虚作假被发展入党者;
②年龄未满18周岁被发展入党者;
③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发展入党者;
④没有参加党校培训被发展入党者;
⑤本人没有参加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者。
(3)对违规发展的新生党员,经审核研究取消党员资格后,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党员发展材料不归入本人档案,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保管;对于取消党员资格的新生,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可视情况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
(二)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经入党材料审核,确认为党员身份的,可予以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1.省外转入
(1)审核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是否规范。外省转入的新生党员介绍信应开至“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如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落款等不符合要求,须由新生党员本人联系组织关系转出地党组织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采集信息。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将已确认身份的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组织党员填写省外转入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准确录入党务系统,信息录入路径为“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转入(省外/系统外)”,入库信息务必核对填写准确。
(3)办理接收手续。各二级党组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组织部(石牌校区行政楼622室)办理纸质版介绍信接收手续。省外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党员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
2.省内转入
省内转入统一在“广东省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组织关系接收手续。由于转出地党组织操作情况不同,有的党员转至“华南师范大学党委”,有的党员转至具体学院。如转至学校党委,由学院提供名册(附件3),由组织部负责在党务系统中接收并转至党支部。如转至学院,由学院党务秘书负责在党务系统中接收并分配至具体支部。
3.校内调动
由于校内升学、校内工作调动等原因要调整党支部的,同样按照省内转接的形式,由转出党组织填写2018年本校升学研究生党员登记表(附件4),并在系统操作信息转出。
(三)特殊情况
1.对新转入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安排两名正式党员继续担任入党介绍人并负责继续教育考察工作。凡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不得编入党支部,不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也不收缴党费。
2.新生党员报到后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凡未及时转入组织关系或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预备党员,可适当延长其预备期;凡超过6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取消其党员资格。
二、工作安排
1.提交材料:各二级党组织审核新生党员材料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填写《2018年新入党员材料清单》(附件1)、《2018年转入新生党员和新教师党员登记表》(附件3)和《2018年本校升学研究生党员登记表》(附件4),以上材料纸质版与新生党籍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一并打包送至组织部复核。
2.提交时间:2018年10月
3.提交地点: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各学院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622室,大学城校区各学院交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08室。
三、工作要求
1.由于研究生院楼装修,无法办理档案审核业务,可先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档案审核待定。
2.及时组建党支部。各二级党组织应及时组建党支部,组织新生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新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需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接收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组织部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