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期木铎教师沙龙“高校教师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顺利举行
3月29日中午,第36期木铎教师沙龙“高校教师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广州校区石牌校园教师发展中心308室举行。沙龙邀请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研究员王文敏老师担任主讲嘉宾,与大家进行交流分享。校内共有20多位教师参与了本次活动。
王文敏老师首先介绍了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的三大块内容,即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其中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与高校教师密切相关。随后,王文敏老师从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的归属、知识产权的限制三个方面展开,结合大量贴近高校教师教学与研究的案例进行阐述,向大家介绍了高校教师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需关注的内容。
首先,对于知识产权的客体,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的客体是作品,专利法的客体是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商标法的客体是商誉。对于著作权法的客体——作品,王文敏老师先请大家思考“人工智能创作物能否构成作品”这一问题,同时引出作品的特定属性——独创性,并结合法律条文与案例讲解,详细阐述了作品的“独”与“创”的要求。对于专利法的客体——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王文敏老师介绍了发明、实用新型(小发明)、外观设计等新概念,详细讲解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接着,对于知识产权的归属,王文敏老师主要介绍了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归属,并通过引入一些新概念重点讲解了与高校教师教学、研究等方面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著作权的归属方面,王文敏老师讲解了职务作品(包括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汇编作品的概念和归属问题。专利权的归属方面,重点讲解了职务发明创造(包括一般职务发明创造和特殊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包括一般职务发明和特殊职务发明)、委托发明创造、合作发明创造、经改进发明创造的概念和归属问题。
对于知识产权的限制,王文敏老师主要讲解了著作权领域的两个限制: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她结合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分析了几种合理使用的情况,让大家认识到在教学研究中使用别人已发表的作品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她还讲解了三种法定许可的情形,包括报刊转载法定许可(非网络)、编制教科书法定许可、制作和提供课件法定许可。最后,王文敏老师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对老师们提出的问题作了耐心的解答。
在这次沙龙活动中,王文敏老师详细介绍了高校教师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同时引入相关的法律条文并结合大量的案例分析和思考,紧密联系实际,内容科学严谨,讲解通俗易懂,解答了老师们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常见问题与疑惑,提高了老师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本次沙龙活动获得了老师们的一致好评。